我中心于2013年12月正式启动GCP项目建设,成立了“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”,根据我中心的业务范围和能力,申报了三大专业(结核病专业、肝病专业、艾滋病专业)。机构实行院长负责制,下设机构办公室及其他相关辅助科室。并且按GCP的相关规定完善了伦理委员会的组成,增加了法律专业人员。按照GCP申报的要求,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的规章制度和SOP以及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的预案。
2017年3月,我“中心”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接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(CFDA)审核查验中心GCP核查小组“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”的现场检查和考核。同年5月,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证书。成为成都市首家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市级公立医院。